定规则 · 存证据 · 守公平
📢 公告 盖不盖平台规则(2026年7月3日生效),本规则是平台运行基石。 平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条款详见目录。

盖不盖平台规则

本规则是平台运行基石,不偏袒任何人,只坚守底线,规则不答应,谁也留不下。

不建房 · 不碰资金 · 不做裁判

定规则 存证据 守公平

第一部分:基本法则

基石·赤金
平台根本原则
平台唯一评判标准:其在平台内的行为是否遵守本规则。
守规则者,无论出身,皆受尊重。破规则者,无论背景,一律清退。
第一条:机会均等
每家公司都有机会出方案、报价、被业主看见。平台不搞"头部通吃",新公司也有机会上桌。平台给你舞台,市场决定席位。
第二条:规则透明
节点验收、产品溯源、全程存证。谁都别想蒙混过关,谁都别想冤枉谁。
第三条:公平竞争
业主自己选。选不上,是自己的方案、价格、口碑问题,不是平台没给机会。
第四条:谁违约谁担责
业主无故拖延,系统自动确认,业主担责。服务方质量问题,全程存证,按合同处理。平台不偏袒任何一方。
第五条:评分影响接单
每个节点业主评分,评分动态更新,直接影响接单排名。评分越高机会越多,评分越低接单成功率越低。
第六条:破坏规则出局
任何破坏规则的行为都视为严重违约。能留下的,都是扛住了规则的人。我们不定义好人,我们只让坏人待不下去。
第七条:恶性竞争自毁
低价竞争撑不了几次,不守约的行为存证在案,活干不好差评一多就没单了。
第八条:平台信念
直到认真做事的人能赚到钱。
直到混子混不下去。
直到规则对得起相信它的人。
第九条:一切以合法存证为准
验收记录、照片、付款凭证,平台全程自动哈希存证、数据不可篡改;谁对谁错,证据说话。
※ 规则不护短,谁破谁出局。

第二部分:注册与认证

第十条:注册方式
1. 平台实行邀请制注册。业主、服务商、施工队、监理、设计师及合伙人注册时,须持有有效邀请码方可完成注册。
2. 平台冷启动期间(业主注册数未达1000人且合伙人未达100人),无邀请码的注册用户,系统将自动分配一位合伙人为其推荐人。
3. 冷启动期结束后(业主注册数达1000人或合伙人达100人),系统自动分配机制关闭,注册必须通过合伙人专属链接或邀请码,平台不再提供自动分配。
4. 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实名认证
1. 所有入驻公司、施工队、供应商、合伙人必须完成实名认证。
2. 业主注册需绑定手机号,一个手机号仅能绑定一个业主账号。

第三部分:城市开放与匹配

第十二条:城市开放规则
1. 本城发布需求且达到创始业主标准的业主 ≥ 3人;
2. 本城发布普通建房需求的业主 ≥ 10人。
3. 满足其一,系统自动开放该城市。
4. 城市开放后,认证服务商席位初始为 3席,按入驻顺序锁定,满员后进入候补池排队。
第十三条:需求发布
1.业主免费发布建房需求,填写户型、面积、预算、启动金比例(5%-25%)等信息。
2.业主发布虚假需求、扰乱平台秩序,平台有权限制或封禁账号。
3.用户对封禁结果有异议,可在 7 日内向平台申诉,平台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反馈结果。
第十四条:需求匹配
1. 平台为每位业主匹配本城市认证服务商(最多三家)。3家足够业主做出优质选择,更多只会造成报价成本上升、选择困难增加。
2. 业主若对3家推荐的服务商均不满意,可自行从平台任务大厅联系施工队、监理、设计师,平台同样提供存证与规则保护。
3. 若该城市未开放,需求进入"待匹配"状态,平台优先向全国创始服务商推送跨城服务机会。
4. 当该城市达到开放条件时,平台按需求发布时间顺序,自动匹配给已入驻认证服务商。
5. 业主可邀请信任的服务商或施工队入驻,受邀服务商或施工队完成认证后优先承接该需求。
6. 报价服务商的联系试对业主公开。
第十五条:方案报价
1.平台匹配3家公司出报价方案,业主对比选择(可联系报价服务商)。沟通方式不做限制,双方自行决定。
2.业主对比方案与报价后,可在平台内选择其中一家作为意向服务商。
3.业主选择后,其联系方式对该服务商单向公开,用于后续签约沟通。服务商应在 7个自然日内 确认是否承接。
第十六条:项目签约
1.平台提供标准合同模板,双方自行签署,风险自担。
2.双方进入签约流程,应在 15个自然日内 完成合同签署,并由服务商上传至平台,业主完成核验。
3.逾期未完成的,该需求将计入“无效需求”记录+第十八条规则扣罚并行。
第十七条:节点验收
1.施工方、监理由公司或业主自行指定或外包,与平台无关。平台不指派、不管理任何施工、监理人员。
2.超时不验收,系统自动通过,详见第二十三条:扣罚减分
3.有问题整改,完成后再验收
4.确认无误,进入下一节点
5.两个节点连续低于2星,直接启动淘汰程序

第四部分:启动金与付款

第十八条:启动金/质保金
1.业主在发布需求时选择启动金比例(5%-25%),签约后支付给签约公司,全额抵扣工程款。平台不碰资金。
2.双方线下签署纸质合同后,服务商在 15个自然日内 将合同清晰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3.业主在服务商上传后 7个自然日内 核验合同:确认上传的合同与双方线下签署的原件一致。
4.确认一致的,系统生成付款单,启动金付款倒计时开始。
5.发现上传错误的(如缺页、模糊、传错版本),服务商应在 3个自然日内 重新上传正确版本。
6.服务商逾期未上传的,视为违约,扣除信用分5分,该项目合作取消。
7.业主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核验的,视为违约,扣除信用分5分,该项目合作取消。
8.质保金由业主或双方协商约定,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争议,业主需要7日内支付并上传支付凭证。
9.拖延支付上传支付凭证,每逾期7天扣2分。违约金按年化24%另行计算。
第十九条:节点付款
1.验收通过后系统自动提醒付款,业主款项直接付给服务商,平台不经手,不抽成。
2.服务商与供应商之间的付款期限,以双方约定为准。
3.双方无明确约定的,服务商应在产品确认收货后7日内支付产品款。逾期按年利率24%计算违约金。
第二十条:恶意拖延处理
1. 业主无故拖延验收超过12小时,系统自动确认通过。后续不付款视为违约,按年利率24%计算违约金。
2. 施工方提交验收后,平台将通过消息推送和短信两种方式通知业主。业主因自身原因未收到通知的,不影响系统自动确认。
3. 双方确认:自建房行业具有强季节性、强连续性特征,付款逾期将直接导致材料断供、工人流失、工期连锁延误,实际损失远超一般资金占用成本。
4. 本违约金标准已充分考虑行业特性,不构成《民法典》第585条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第五部分:角色信用评分机制

第二十一条:信用评分机制
1. 所有角色初始信用分80分,按规则加减,下限0分,上限120分。
2. 业主节点验收后1-5星评分:五星+1分,四星不变,三星-1分,两星及以下-2分。
3. 信用分高于100分,获得"优选服务商"标签,享有平台合作项目优先展示权。
4. 业主方信用分低于60分,禁止评分,低于40分禁止评分与售后报修。
5. 服务方信用分低于40分,触发淘汰程序,进入7天公示期。
6. 所有加减分均可叠加并记录写入系统日志,不可篡改,可追溯。
※ 有问题就改,别想着糊弄过去。平台保护每一个认真做事的人。
第二十二条:奖励加分
1. 合伙人每推荐一名有效业主(完成签约支付启动金),加2分。
2. 所有角色每3个月无付款逾期记录加5分,无推荐费逾期记录加5分,3个月内没有支付订单的,不加分。
第二十三条:扣罚减分
1. 开工超时:节点自上一次收款确认开始计时,每逾期7天施工方扣3分公司扣1分,每14天翻倍扣罚,直至开工或启动淘汰程序。
2. 施工超时:节点自本节点开工之日起,设定时间内未完成的,每逾期7天施工方扣3分公司扣1分,每14天翻倍扣罚,直至完工或启动淘汰程序。
3. 供货超时:供应商自接单之日起,未在约定时间内送达的,每逾期2小时扣1分,每24小时翻倍扣罚,直至完成供货或启动淘汰程序。
3. 付款逾期:付款触发后,每逾期7天扣2分,直至付款完成或淘汰或失去评分与售后。违约金按年化24%另行计算。
4. 业主验收超时(12小时):系统自动通过,扣1分。
5. 监理审核超时(2小时):系统自动通过,扣1分。
6. 监理整改方案审核超时(12小时):系统自动通过,扣1分。
7. 推荐费逾期未支付(7天):扣1分,进入7天公示期,公示期满未自救直接淘汰。
8. 收款方收到款项后7日内未在平台确认:系统自动确认收款,扣1分。
9. 任务大厅取消选中服务方:扣1分。
10. 连续两个节点评分低于2星,触发淘汰红线,进入7天公示期。
11. 售后超7天未响应-5分,超30天未完成维修-10分,拒绝售后且判定有责-20分。
12. 所有扣分记录不可撤销,永久计入信用档案。
13. 被扣分方对扣分有异议的,可在扣分后7日内提交反证。平台核实后,确属误扣的,恢复分数并公告。
⚠️ 规则自动执行,无人干预。你有多大产能,就接多少活,别拿侥幸赌规则。

第六部分:服务商管理

平台底层公约:席位体系总纲
1. 平台实行原始创始席位+产能浮动席位双轨独立体系,两层席位权益隔离、排名隔离、权限隔离,互不稀释、互不顶替。
2. 原始创始席位终身封额铁律
  • 每城市创始业主名额:3名,永久封顶、永不增补、永不扩容;创始业主要求:3层且400平米起
  • 每城市核心总包认证席位:3席,永久封顶、永不扩容;
  • 全国自带客户免年费特权服务商:3名,永久封死、永不新增;准入要求:注册资本≥100万元,至少完成2个500平米以上项目,具备跨区域施工能力
  以上原始权益席位,包括平台创始主体在内,任何人终身无权修改、放宽
3. 产能自动浮动席位机制
  • 乡墅公司/装修公司:近3个月平均有效签约订单 ≥ 10单,自动增加2个认证席位
  • 施工队:近3个月平均有效签约订单 ≥ 10单,自动增加4个席位
  • 监理/设计师:近3个月平均有效签约订单 ≥ 10单,自动增加4个席位
  • 供应商:近3个月平均有效签约订单 ≥ 10单,自动增加2个席位
  • 每次扩容后锁定3个月,3个月内不重复扩容。每月1号自动检查。
  • 扩容后席位不设绝对封顶,随市场容量自然增长。浮动扩容为算法自动运行,非人为放宽规则,不属于公约修改范畴。
4. 浮动席位服务商适用平台全套入驻、保证金、年费、评分、淘汰规则,权益等级低于原始创始席位,不享受创始分红、不享受特权兜底、不占用原始席位资源
※ 原始席位是平台的根,浮动席位是平台的叶。根深叶茂,但根永不扩张。
第二十四条:入驻流程与费用
1. 实名认证 → 接第一单 → 缴纳保证金 → 接第二单 → 缴纳服务费。
2. 席位费实行“存量保护、新进随市”原则,具体标准及调整机制详见第二十六条。
3. 席位费标准
  • 乡墅公司、装修公司按城市等级划分:
    - A类(高需求):25-30万元/年
    - B类(常规需求):15-20万元/年
    - C类(低需求):5-10万元/年
  • 园林公司、智能家居公司2万元/年
  • 施工队1万元/年
  • 监理、设计师2000元/年
  • 供应商按品类、毛利划分:1-5万元/年
4. 具体城市等级划分及席位费标准以平台公告为准,每年复核一次。
5. 存证费:按单收费。收费标准以平台官方实时公示为准,平台有权根据运营成本动态调整,调整规则提前公示。
6. 保证金:无违约全额退还。
7. 席位费、存证费,因服务商自身违规、主动退出导致终止的服务的不予退还。
第二十四条附:创始服务商

一、入选条件
• 平台运营初期,全国前3名自带真实业主客户,完成平台全流程签约、竣工交付、质保期满6个月且无任何有效纠纷的服务商,享受以下权益。

• 准入要求:注册资本≥100万元,至少完成2个500平米以上项目,具备跨区域施工能力。

二、席位费优惠
免首年平台年度席位费
• 第2年起按入驻标准的100%收取

三、其他权益
• 不占用其所在城市的3个固定常规认证席位
• 享有全国所有城市项目投标优先匹配权,优先级高于所有普通认证服务商
• 保证金规则与普通认证服务商一致
• 优惠资格仅限该服务商在平台注册的单个主体,不限入驻城市

四、资格失效条件
须完全遵守平台存证、评分、淘汰等全部通用规则,出现以下情况优惠资格自动永久失效且不得再次申请:
• 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与业主恶意串通伪造订单、虚假交易
• 触发平台其他永久淘汰红线

五、其他说明
• 该服务商如需额外申请入驻某城市的3个固定常规认证席位,需按常规入驻规则执行,与本特权席位相互独立
• 名额满3名后,本特权永久关闭,永不增补

※ 你带客户来,平台给你优惠。你守规矩,平台优先推荐你。

第二十四条补充一:乡墅公司及装修公司常规入驻
1. 乡墅公司及装修公司作为平台认证总包服务商入驻,占用对应城市3个固定常规认证席位
2. 首年席位费分期支付规则
  • 第一单完成全流程签约后7日内,缴纳全额保证金;
  • 第二单完成全流程签约后7日内,缴纳首年席位费、存证费;
  • 逾期未缴纳的,系统自动冻结接单权限,缴清后自动恢复。
3. 优先入驻规则:一次性缴纳全额保证金及首年全额席位费,缴费后立即锁定对应城市认证席位,享受锁价权益。
4. 锁价权益:成功入驻后,年费标准锁定入驻当年的基准价;因违规被淘汰后重新入驻的,按新入驻当年的最新基准价缴纳。
5. 本规则未约定事项,按平台其他通用规则执行。
※ 让每一个认真做事的人都不被辜负。
第二十四条补充二:节点施工队入规范
1. 节点施工队作为平台认证施工服务商入驻,席位每个工种每城5席。
2. 新入节点施工队首年席位费可选择“利润覆盖费用后支付”:
  • 第一笔:全额保证金,接单签约后3日内缴纳;
  • 逾期未缴纳的,系统自动冻结接单权限;
3. 入驻满12个月,实际到账收入未达到当年席位费标准的,自动豁免
4. 亦可选择“优先入驻”:一次性付清全额,即时锁定席位。
5. 弹性支付期间席位不锁定,先到先得。
6. 淘汰规则同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四条补充三:监理服务方入驻规范
1. 监理为平台独立第三方质量管控主体,仅负责建房现场工序核查、施工规范校验、节点验收审核监督,不参与施工承建、不承接建房工程。
2. 监理席位全国席位总量控制,不按城市拆分,不占用施工服务商城市席位名额,单独开放入驻与资质审核。
  • 首批开放50席,按认证通过时间排序,先到先得;
  • 每月统计一次全国监理人均接单量。当月人均接单量超过5单时,自动增发5席,席位总量永不封顶。
3. 年费标准:全国统一,不区分城市等级,具体金额以平台公告为准。
4. 监理认证时选择主要服务区域用于展示,但不限制承接全国任意城市订单。
5. 监理方暂缓收取年度席位服务费,恢复收费的具体日期及标准将另行公告。
8. 评分体系独立:业主从验收公正性、现场专业性、监督细致度三个维度评分。
7. 监理仅履行中立核验见证职责,作为施工与业主之间的质量中间核验方,不承担建房履约连带责任,不做工程终局裁判
8. 淘汰规则:连续两个项目评分低于2星、虚假验收、串通施工方造假、失职瞒报等,直接触发平台淘汰机制,适用统一违规清退规则。
※ 设计出图、施工建造、现场监理三方独立分离,守住建房质量底线。
第二十四条补充四:设计服务商入驻
1. 设计师作为平台认证设计服务商入驻,全国席位总量控制,不按城市拆分
  • 首批开放50席,按认证通过时间排序,先到先得;
  • 每月统计一次全国设计师人均接单量。当月人均接单量超过10单时,自动增发5席,席位总量永不封顶。
2. 年费标准:全国统一,不区分城市等级,具体金额以平台公告为准。
3. 设计师认证时选择主要服务区域用于展示,但不限制承接全国任意城市订单。
4. 设计服务商暂缓收取年度席位服务费,恢复收费的具体日期及标准将另行公告。
5. 评分体系独立:业主从设计还原度、沟通效率、专业水平三个维度评分。
6. 淘汰规则:连续两个项目评分低于2星、抄袭、严重设计缺陷等,触发淘汰程序。
7. 设计师可单独接设计订单,也可与施工服务商组成联合体承接设计施工一体化订单。
第二十四条补充五:公司施工队入驻
1. 公司施工队作为平台认证节点施工方入驻,不占城市席位,不限数量
3. 权限限制:
  • 仅可承接所属服务商指派的施工任务,不能独立报价、不能独立接单。
  • 施工队账号由所属服务商自行开设、禁用、回收。
  • 施工队账号仅为协作权限账号,与平台不存在劳动、劳务及挂靠关系,相关责任由所属服务商独立承担。
4. 施工队施工行为视为所属服务商行为,由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
5. 施工队产生的存证记录、评分数据,归属所属服务商。施工队离职或更换所属公司后,历史数据不随个人转移。
第二十五条:保证金管理
1. 服务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平台将以独立账目进行分账管理,确保保证金与平台自有资金账目分离,平台不挪用、不转借。
2 双方约定:服务商发生明确弃单、提供虚假材料/造假等违约行为时,平台有权按照本平台公示的违约扣款标准扣除对应履约保证金。
3. 平台拟扣除保证金前,将向服务商发送书面通知并附相关证据,服务商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辩材料;申辩期满未提出异议或申辩不成立的,执行扣款。
4. 保证金被扣减后,服务商应于7个自然日内补足差额;逾期未补足的,平台可暂停服务商接单权限,补足后即时恢复。
5. 服务商正常申请退出平台,且全部服务订单履约完毕、双方无在途争议、所有存证事项办结的,平台在退出手续完成且纠纷结案后7个自然日内,将剩余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服务商指定账户。若退出手续完成后90个自然日内,平台仍未就未决争议向服务商发出正式通知并提供初步证据的,视为“无在途争议”,平台应在90日期满后7个自然日内退还保证金。
6. 双方就保证金扣除、退还产生争议的,以平台存证数据及双方举证为准,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二十六条:城市优选认证 增量扩容机制
1. 每个地级行政区授予“平台优选服务商”认证标识。
2. 认证数量与城市签约量挂钩,采用增量触发扩容机制
  • 基础认证席位:3家
  • 当城市内全部认证服务商3个月内平均有效开工订单达到10单时,认证席位上限自动增加2席
  • 认证上限不设绝对封顶,随市场容量自然增长。
3. 不限制业主自主选择认证外服务商。
4. 认证席位已满时,新申请者进入候补池排队。
5. 认证服务商被淘汰或退出时,候补池首位即时接替。
6. 认证席位费用与稳定性承诺
  • 认证服务商席位费标准由平台根据市场运营成本、城市发展阶段差异化制定。
  • 存量保护原则:已入驻的认证服务商,在其认证资格有效期内(含滚动续期),平台承诺席位费单次调整幅度不超过上期标准的20%,且调整频率每年不超过一次。
  • 新进随市原则:候补池新进入者及新扩容席位,席位费按申请时平台最新公示标准执行。
  • 席位费一经缴纳,因服务商自身原因退出或违规清退的,不予退还。
  • 服务器临时故障、网络线路问题、不可抗力等短期访问异常,不属于平台终止服务范畴,不执行退费规则,统一按顺延服务时长处理。
※ 扩容由市场决定供给,席位不是铁饭碗,是市场扩容的红利。
第二十七条:席位动态调整与正当性说明
1.平台每12个月统计一次服务商经营数据。保留席位的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接单能力:年度签约订单量不低于本城市总签约量的25%
  •交付能力:综合评分不低于4星
2. 触发第二十九条淘汰红线的,立即启动淘汰程序,由候补池首位接替。
3. 席位严禁转让、倒卖、代持、挂靠。违规转让、挂靠、代持的席位协议自始无效,平台清退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4. 席位限制的正当性说明
  • 平台认证席位与城市签约量挂钩,实行增量扩容,不按申请数量无条件授予。
  • 限制席位的唯一目的是:确保每一位在位服务商都能获得与市场容量匹配的稳定接单机会,从而有合理的利润空间投入施工质量、团队培训和售后服务。
  • 过度供给将导致恶性竞价、质量滑坡,最终的结果将是:好业主被坑、好公司被低价拖死、行业再次陷入内卷。
※ 平台主动放弃更多席位的收入,只为保住质量,这不是垄断,是为行业回归良性健康发展。
第二十八条:产品采购与存证分级
1. 服务商可自主选择产品供应商,平台不做强制限制。
2. 从平台认证供应商处采购并扫码溯源的,自动获得:
  • 存证A级:平台提供全链路溯源报告,纠纷时可作为完整证据链;
  • 业主端展示:“A级溯源·全程可追溯”标签,提升业主信任度与签约转化率。
3. 从平台外采购的:
  • 存证B级:服务商需自行上传采购凭证,平台仅做哈希值存证,不对产品来源和质量提供任何背书;
  • 业主端展示:“产品来源未认证”标签,由业主自行判断风险。
4. 业主自购主材的:
  • 存证等级为C级,平台不做任何溯源保障;
  • 因业主自购产品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业主自行承担,与服务商无关(需在签约时明确约定)。
※ A级存证是服务商自己凭规范赚来的“信任溢价”,信任本身就是最大的商业回报。
第二十九条:动态评比与淘汰 同业/供应链互保机制
1. 触发以下任一情形,淘汰核查程序启动:
  • 同一工地,连续两个节点业主评分低于2星;
  • 存证显示地基沉降、主体开裂等严重质量问题;
  • 产品溯源证实以次充好、偷工减料;
  •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服务商负主要责任。
2. 程序启动后,系统冻结接单权限,进入7天信任恢复公示期
  • 公示期内,服务商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证明自身仍具备履约信用:
    ① 供应链增信担保:至少1家与该服务商有持续合作的平台认证的在位供应商主动提供担保。
      担保规则:
      - 担保供应商12个月内仅可为2家服务商提供有效担保,且只能为同一服务商担保1次;
      - 候补供应商、外部非认证商家均无权提供有效担保;
      - 若被担保方6个月内再次触发淘汰红线,担保供应商冻结平台接单资格60天
    ② 金融机构/保函担保:服务商可通过平台合作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不低于10万元),保函有效期覆盖争议解决全周期。
      担保规则:
      - 保函出具即视为满足恢复条件,平台不得无故拒绝;
    ③ 自有资金担保:缴纳专项风险保证金(金额不低于争议工程款的30%或5万元,取高者),冻结至争议解决或项目完工;
  • 所有证据及担保情况实时公示。
3.【唯一自救铁律】
  • 全平台所有服务商,年度内仅可享受上述任意一种担保自救机会 1 次。
  • 只要使用过任意一种恢复通道,年度席位截止前再次触发淘汰红线,直接淘汰,席位释放。
※ 我们不预判谁诚信,我们只让规则筛选谁不诚信。

第七部分:供应商管理

产品·溯源
第三十条:入驻流程与费用
规则同第二十四条。
第三十一条:品类席位制
按品类实行认证制,每城市每品类限3家认证供应商。候补规则同服务商。
第三十二条:产品溯源与淘汰
认证供应商须保证产品质量与溯源信息真实。淘汰规则参照第二十九条(含第三方鉴定)。
第三十三条:产品价格承诺
1.认证供应商承诺:平台结算价不得高于同区域、同采购量级的其他合作方供货价。
2.促销、清仓、尾货等特殊场景,供应商可提前向平台报备,不视为违约。
3.首次违约扣除品类保证金30%并强制调价;再次违约扣除全额保证金并取消认证资格。
4.平台保障供应商商业机密,价格数据仅用于内部核验。
第三十四条:接单履约保证
1.供应商接单后必须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标准完成供货。
2.违约扣罚减分见第二十三条第3款。
3.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公司原因导致无法履约的,供应商可提供证据,经平台核实后不计入违约。
4.席位内独享同城流量,入驻服务商须按平台规则承担对应合伙人推荐服务费。
⚠️ 供应商特别提醒:每逾期2小时扣1分,每24小时翻倍。逾期24小时:约扣24分。逾期48小时:约扣96分(直接淘汰)
第三十四条附:假一罚十
1.平台认证供应商须对供应的每一批次产品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作出明示保证。
2.业主或施工方发现产品与明示保证不符(假冒品牌、以次充好、规格造假),经平台存证核实后,供应商须按该批次产品总价的十倍向采购方支付赔偿金。
3. 赔偿金由供应商自有资金支付,平台从该供应商品类保证金中先行划扣垫付,不足部分由供应商补足。拒不赔付或保证金不足的,全网公示、启动淘汰程序,平台保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
4.本条款为平台规则组成部分,供应商入驻即视为知情同意,不得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履行。

第八部分:合伙人模式

第三十五条:推荐关系及收入
1. 推荐关系永久锁定,不可篡改,不可撤销;一个业主、一个服务商仅绑定唯一推荐人。
2. 永续分成由接单服务商直接拨付,平台不碰资金,只负责存证、记账与监督。
3. 若服务商拒付或恶意拖欠推荐费,视为根本性违约,直接触发淘汰程序,候补池首位接替席位。
4. 所有账目及分成比例全网公示,数据公开透明。
5. 推荐服务费以订单正常签约履约、完成首节点验收为结算依据。订单后续发生中途解约、停工烂尾、协议退款等情形,已结算发放的推荐服务费不作追回、不予退回,推荐人无需承担后续履约连带责任。
※平台给的只是奖励,你的终身管道收益,来自你推荐的每一个人在平台上的每一笔交易——他们干多久,你赚多久。
第三十六条:合伙人认证
1.完成实名认证即可成为事业合伙人。
2.累计完成有效订单或金额达规定数量,升级为城市合伙人。
3.有效订单指:推荐业主成功签约并完成首节点验收。
第三十七条:创始业主
1. 每个城市前3名(房屋达到三层且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米)完成平台全流程签约、竣工交付、质保期满1年且无任何有效纠纷的业主,自动升级为平台创始业主
2. 创始业主名额按「平台全流程正式签约时间」排序:
  • 签约时间排名前3的业主,锁定创始业主候补资格
  • 候补资格仅保留18个月,逾期未完成订单全流程的,候补资格自动作废,名额顺次递补。
3. 创始业主享有该城市平台固定金额年度分红
  • 每名创始业主年度分红不超过1万元
  • 自正式成为创始业主之日起,每年发放一次;
  • 分红基数与计算规则永久固定,不受平台运营政策、年费标准调整影响。
4. 分红权可依法继承,不可对外转让、质押。
5. 非因业主本人触发平台红线规则(恶意串通伪造订单、虚假交易、重大违约诋毁平台声誉),平台不得单方撤销该权益。
6. 如平台主体发生并购、重组,该权益由承接平台全部业务的主体继续履行。
7. 本分红自创始业主获得资格之日起终身发放,你活到80岁,领到80岁。你活到100岁,领到100岁。你活多久,平台发多久。可继承,最长不超过70年。 8. 名额满3名后,该城市“创始业主”资格满员即关闭,不增补
※ 在这里盖房子不仅可以受到规则保护还能拿固定分红。
第三十八条:合伙人等级与收益
1. 事业合伙人收益(默认等级):
  • 推荐业主(永久绑定):业主通过推荐人的链接注册后,推荐人享有该业主所有订单的推荐费。首笔订单总额的1%,后续衍生交易0.1%
  • 推荐服务商(永久绑定):服务商每产生一笔营业收入,推荐人享有交易额的0.1%
  • 供应商推荐人:业主包外的接单方,其推荐人额外享有交易额的0.1%
  • 举例:A推荐业主B,A推荐服务商C,A推荐供应商D,C接B的单,D接C的单。
C向A支付1%(业主推荐人A)+ 0.1%(服务商推荐人A)= 1.1%
D向A支付0.1%(业主推荐人A)+0.1%(服务商推荐人A)+0.1%(材料商推荐人A)= 0.1%

2. 城市合伙人:累计推荐30名有效业主或有效合同总额1000万元,自动升级。推荐费比例提升:
  • 业主首笔 1.1%,衍生交易 0.2%
  • 服务商/供应商推荐人 0.2%
3. 荣耀合伙人:累计推荐100名有效业主或有效合同总额5000万元,自动升级。推荐费比例提升:
  • 业主首笔 1.2%,衍生交易 0.3%
  • 服务商/供应商推荐人 0.3%
4. 传奇合伙人:累计推荐300名有效业主或有效合同总额1.5亿元,自动升级。推荐费比例提升:
  • 业主首笔 1.3%,衍生交易 0.4%
  • 服务商/供应商推荐人 0.4%
5. 有效业主定义:推荐的业主已完成签约并支付启动金

6. 推荐费以合同约定的应付金额为计算基数。业主与服务商之间的质量扣款、违约赔偿等,不影响推荐费的计算与支付。

7. 所有合伙人权益仅为收益分红,无平台股份、无平台所有权、无经营决策权。

8. 合伙人获得的推荐费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经营所得”,合伙人应当依法自行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九条:合伙人保级规则
1. 城市合伙人保级:升级满一年后,每自然年度内须推荐不少于1名有效业主。未达标降级为事业合伙人。
2. 荣耀合伙人保级:升级满一年后,每自然年度内须推荐不少于1名有效业主。未达标降级为城市合伙人。
3. 传奇合伙人:传奇合伙人送2年免保级,2年后每年递减一年。每推荐一名有效业主,自动增加一年。
  • 保级公式:2年(基础赠送) - 过去年数 + 推荐业主数 ≥ 1
4. 降级后重新升级
  • 传奇合伙人降级后,需一年内重新推荐不低于3名有效业主才能恢复传奇合伙人资格。
  • 荣耀合伙人降级后,需一年内重新推荐不低于3名有效业主才能恢复荣耀合伙人资格。
  • 城市合伙人降级后,需一年内重新推荐不低于3名有效业主才能恢复城市合伙人资格。
4. 降级不影响推荐人累计数量,达到累计数理自动升级,并执行保级程序
第四十条:禁止自我推荐
虚假推荐、刷单、造假等行为,封禁账号、取消奖励、清退席位。
第四十一条:政府项目承接
合伙人自行承接的政府项目,居间服务费100%归合伙人。项目须通过平台匹配服务商并纳入存证系统。
※ 盖不盖,盖的是规则。如果你也厌倦行业内卷,认同规则立市理念,欢迎成为平台全国战略合作伙伴,共建生态、共享行业升级红利。

第九部分:举报/争议处理

第四十二条:上传虚假支付凭证

1. 任何用户上传虚假支付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伪造转账截图、PS修改金额、冒用他人凭证等),直接启动淘汰程序,不适用7天信任公示期自救规则。

2. 虚假凭证以银行流水为唯一判定依据。平台比对支付凭证与收款方银行流水,两者不一致的,即认定为虚假凭证。但金额差异≤1元且账户、交易时间完全一致的,不视为造假,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查实后:
→ 立即锁定账号,评分降为0分
→ 全网公示造假事实及具体证据
→ 虚假凭证主体永久封禁

3. 违约金纠纷属于履约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本条规则仅针对虚假凭证。

4. 举报人必须上传银行官方柜台/手机银行导出带电子签章原件,截图形式流水不视为证据。银行流水具有最终证明效力。

5. 举报人须缴纳¥1,000保证金。举报属实,保证金全额退还。恶意举报的,保证金赔偿给被举报方,举报人同时适用本规则直接淘汰。

6. 恶意举报一经查实,同样适用本规则,直接启动淘汰程序,不适用7天信任公示期自救规则。

7. 恶意举报导致他人被错误淘汰的,由举报人赔偿被淘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重新排队期间的订单损失)。

8. 被淘汰方有权凭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向平台申请恢复资格。平台核实后,3个工作日内恢复其全部权益,并在原公示区发布《纠正公告》。

9. 举报一旦发起,必有一方造假被淘汰,平台7日内人工复核比对凭证与银行流水。举报不是争吵工具,双方在发起前应自行确认事实。

10. 平台保留将虚假证据线索移交司法机关的权利,并配合一切调查。

※ 造假不仅是态度问题,更是人品问题,一次造假终身淘汰。本规则适用所有角色没有例外,没有误操作。
第四十三条:争议流程及后果
1. 服务商/材料商/施工队发起争议后,须在30天内提交鉴定报告或法院立案凭证。
2. 超时未提交的,视为主动放弃争议权利,平台恢复争议发起前的处理状态,同时扣除发起方10分
3. 提交证据后,须每3个月向平台更新案件进展。超时未更新的,视为放弃争议权利,扣除发起方10分,平台恢复原处理结果。
4. 若平台恢复原处理状态后,服务商再次触发同一争议的超时规则,扣罚翻倍:第一次10分、第二次20分、第三次40分,以此类推,直至触发淘汰红线。
5. 判决下达后,按以下规则执行:
  发起方胜诉(业主恶意)
  → 撤销差评/撤销报修
  → 争议期间扣除的分数全额恢复
  → 项目动态公告"已证清白"
  → 业主恶意:累计1次公开通报+扣罚信用分20分,累计2次公开通报+扣罚信用分40分,累计3次公开通报+信用分清零+封禁帐号
  发起方败诉(服务商有责)
  → 扣20分
  → 强制履约(维修/整改)
  → 计入淘汰累计
  → 累计2次败诉,触发淘汰红线
  → 累计3次败诉,直接淘汰
  法院判决双方各有过错
  → 差评/报修记录保留,不撤销
  → 不扣分,不计入淘汰累计
  → 合同已终止的,不强制继续履行
  → 双方证据及判决结果全网公示
6. 争议程序中提交虚假证据的,按以下规则处理:
  → 立即锁定账号,评分降为0分
  → 全网公示造假事实及具体证据
  → 虚假证据主体及关联人永久封禁
  → 平台保留将虚假证据线索移交司法机关的权利,并配合一切调查
7. 平台不做法官,不对争议做主观裁判。所有争议全网公开公示,一切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第四十四条:司法终裁
1. 服务商与业主之间的履约纠纷,应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
2. 一方取得生效胜诉判决且足以推翻平台执行依据的,可凭判决书申请纠正。平台核实后3个工作日内恢复相关权益,并在原公示区发布《纠正公告》。
3. 服务商提供银行保函或等额保证金后,可申请诉讼期间维持接单权限
4. 争议进入司法程序的,平台依法提供全部存证数据。

第十部分:附则

第四十五条:规则变更
1.平台可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运营需要调整规则。
2.涉及服务商/业主重要权益的规则修改,应提前15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采纳情况留存备查不少于3年。
3.一般规则变更通过公告通知,公告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解释权利与用户数据权利
1.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规则条款与法律冲突的,以法律规定为准。
2.平台对用户上传的合同、图纸、验收记录等数据,在保存时进行哈希存证(即:为每一份文件生成唯一的数字指纹,文件内容如有改动指纹即变,以此证明文件在某个时间点存在且未被篡改)。原始数据所有权归用户所有,用户可随时导出全部数据。平台不向任何第三方出售或转让用户数据。
第四十七条:知识产权与规则保护
1.本平台规则文本、用户协议、说明文档、页面文案、操作流程、界面设计、功能编排等全部文字及表现形式,均为盖不盖平台独立创作,已依法完成版权登记,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国际条约保护。
2.未经盖不盖平台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
  → 复制、转载、摘编、镜像、篡改、简化本规则文本的全部或实质性部分;
  → 将本规则文本或其修改版用于商业平台、竞品服务或引流用途。
3.已获书面授权的,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显著注明 “来源:盖不盖平台”。任何超出授权范围或未标注来源的使用,均视为侵权。
4.平台部分功能仅在用户完成实名认证并签署平台服务合同后方可解锁。未签约用户仅可使用基础查询与发布功能。
5. 对侵犯本平台知识产权的行为,平台有权要求侵权方:
  → 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销毁全部侵权内容;
  → 赔偿平台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含维权合理开支);
  → 通过平台公示或其他方式消除影响。
第四十八条:生效日期
本规则自2026年7月3日起生效。